首页  医院概况  健康知识与疾病防治  医疗法规政策  计划生育  院长信箱  学校主页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医院概况   规则制度   正文
药房工作制度
      1 、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进行调配。

    2 、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和医师联系,调配人员不能自行更改。凡处方不合规定者,拒绝调配。

    3 、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常规。

    4 、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处方调配人和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5 、发出的药品均应将服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生产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6 、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7 、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8 、发药窗口每天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9 、调剂台及储药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涮干净,放回原处。

    10 、药房调剂室为工作重地,非公不得进入。

 
校医院
2008-11-21
 
 
 
 
版权所有   undefinedcopy;2008-2012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校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河南省 郑州市 郑东新区    邮编:450046    E-Mail:xiaoyiyuan@z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