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校医院在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重要内容中。由校医院院长负责,分管副院长、责任部门和各职能科室协调配合,定期带队检查防火、防盗及重点部位的管理和防范工作,强调管理与稳定的关系,按照创建标准制定促进医院治安、医疗、护理安全的规定和办法,通过板报、横幅广泛宣传,积极落实安全治安工作,主动掌握医院各方面工作运行状况,保证医院预防、保健、医疗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实现了医疗秩序良好,无违纪违规、无火灾、无医疗事故等责任事故的目标,在今天上午学院召开的2011年校园管理综合治理总结暨表彰大会上被评为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