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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保学生校外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新)

参保学生校外医保定点医院

门诊医疗费报销须知

   根据郑州市大学生医保相关规定和郑州航院在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管理办法,对我校参保学生校外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报销工作安排如下:

    1. 验收报销材料时间:每周四上班时间(寒暑假及节假日期间除外,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2. 验收报销材料地点:校医院一楼115室

 3. 验收报销材料时需携带:

校外就医时的校医院转诊证明或就诊医院急诊证明、检查报告单、门诊发票、费用清单、实习证明等材料

 4.其他说明:报销的医疗费用将转入在学校财务平台绑定银行卡,请准确登记本人银行卡号;②电子发票需打印在A4纸上,一张发票一页,切勿重复打印报销,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度门诊报销资格;③当年的发票在当年内完成报销,跨年不能报销。

 5.报销到账时间三个月内,寒暑假依学校工作安排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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