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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关于我校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2024年新版)

 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学生的健康,为保障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减轻患病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将大中专院校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下简称大中专学生医保)。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精神,把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进行整合,从2017年开始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参保居民可享受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

2024年7月,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驻郑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保障驻郑大中专学生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大学生参保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大中专学生怎么参保?缴费标准多少?

 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在我校包含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缴费,由学校统一组织登记并收缴,及时向地税部门解缴。

 根据省市医保政策要求,我校学生参加2025年度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390元/(年·人)。

新生入学时,应按照当年度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原则上实行按学制一次性缴纳至毕业年度。因上级政策原因提高缴费标准的,大中专学生个人不再补缴,需补缴部分由市级财政予以补助。

新生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应当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总额为390元乘以学制时间。如:2024级4年制本科,需缴纳费用为390元×4=1560元

每个年度费用不同,以最新年度政策为准。

三、我校大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在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

学生无论在户籍所在地参保或在学校参保,均属于政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在校期间以学生身份参加郑州市大学生医保相对于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以下优点:

   (一)可享受校医院门诊或校医院转诊校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二)在郑州市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不需要异地转诊可直接持社会保障卡住院就医;

(三)在校参加医保后可享受异地住院就医保障政策,无论在国内哪个城市住院就诊,均无需备案,可直接在住院地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大病保险费用,待遇水平与在郑州市域内就医时完全一致;

(四)大学生在校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毕业后参加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实行挂钩折算机制。

四、大中专学生参保都能享受什么待遇?

我校大学生在校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按自然年度计算,自缴费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有关待遇,主要有:

(一)校医院门诊医疗待遇;

(二)门诊规定病种和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

(三)住院医疗待遇;

(四)河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五)可享受全国住院就诊无异地待遇;

五、我校参保学生门诊医疗待遇是什么?

1.在校医院发生的门诊医技检查费用按80%报销,其余门诊费用按70%报销。

2.如因病情需要到省、市医院就诊或检查,需经校医院开具转诊单并签字,最后凭票原件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检验报告、费用清单也可)和校医院转诊单(急诊除外)到校医院三楼309室办理报销。

在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55%;  

在省、市、县级其他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60%;  

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65%;

3.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

4.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的其他购药费用,暂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5.如在假期回家、实习期间因病住院,其报销将按照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中心的有关规定进行报销(详见大学生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报销流程)。

六、我校参保大学生门诊规定病种和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是什么?

 如参保学生患有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规定的门诊规定病种、重特大疾病病种,经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审批通过后,其有关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属于学校门诊统筹基金报销的范畴),按郑州市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大学生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药品等限价、限额结算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也称“二次报销”)。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大学生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1万元,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其中,1.1万--10万元(含10万元)之间的支付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支付比例70%。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保险最高可报销40万元。

七、我校参保大学生住院医疗报销的政策是什么?

 (一)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住院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类别划分为:

类别

医疗机构等级

起付标准(元)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乡级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50

150--1000元80%,1000元以上90%

县级

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

600

600--3000元65%3000元以上75%

市级

二级、一级医疗机构

600

600--3000元65%,3000元以上75%

三级医疗机构

1200

1200--5000元60%,5000元以上70%

省级

一级医疗机构

600

600--3000元65%,3000元以上75%

三级非甲等、二级医疗机构

1200

1200--5000元60%,5000元以上70%

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2000

2000--8000元55%,8000元以上65%

(二)参保大学生在郑州市域内的县级及以上中医类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降低100元,使用中医药服务项目(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含院内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的,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

(三)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大学生在市级三级医疗机构、省级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费用怎么报销?

 目前郑州市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共有33个,如法乐氏四联症、重性精神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住院病种在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超出限价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九、假期门诊医疗费能报销吗?

(一)参保学生寒暑假或外出实习期间因急诊需门诊检查治疗者,可通过电话与辅导员或校医院联系,回校后凭急诊门诊票据、急诊门诊病历记录、急诊检查报告单及时到校医院补办转诊手续,医疗费按规定比例报销;

(二)门诊规定病种、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如参保大学生患有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规定的门诊规定病种、重特大疾病病种,经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审批通过后,其有关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属于学校门诊统筹基金报销的范畴),按郑州市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十、参保学生在郑州市及以外地区住院医疗费如何报销?

 自2024年1月1日起,在校参保大学生在郑州市及以外地区住院就医时,可享受异地就医保障政策,无论在哪个城市就医,均无需备案,可直接在住院地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大病保险费用,待遇水平与在郑州市域内就医时完全一致。

如因各种原因未能在住院地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直接结算”的,可在返回郑州后办理手工报销,待遇水平保持不变。手工报销只需直接前往郑东新区社保分局医疗保险服务大厅(具体地址见十六),无需到校医院报销。

十一、参保学生在郑州以外地区住院能否直接结算住院费用?

 参保大学生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在原籍住院治疗的,因病休学期间回原籍住院治疗的,实习期间在实习地住院治疗的,以及仍在待遇享受期内,毕业回原籍住院治疗的,均可在国家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大病保险费用,待遇水平与在郑州市域内就医时完全一致。如遇到无法报销的情况,可采用人工报销流程。

 人工报销流程:个人先行垫付住院费用,出院后准备相关材料,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郑东新区社保分局进行人工报销。

 材料清单: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学校开具的寒暑假证明、医院收费票据、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主要检查结果、手术记录等)、住院费用总清单、出院证明或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汇总表、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参保学生随学校参保毕业之后,怎样和职工医保或者户籍地医保接续?

 参保学生随学校参保毕业之后就业的,由单位正常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即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在社区办理新参保手续即可。

在校大学生毕业后参加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在校期间连续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按照每足额缴纳1年居民医保折算6个月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标准进行折算,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规定,参保人员退休时,最低缴费年限累计男满25年,女满20年,退休后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因此,缴费年限是非常重要的,需要不断累积。

大学生毕业后如需停保,可关注“河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我要办理--城乡居民暂停参保登记或拨打医保服务电话:0371-12393。

十三、学生参保后如何看病就医?

参保学生在校医院门诊就诊,需本人凭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卡就诊,学生医保仅限本人使用。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校医院的接诊医师出具转诊证明,转诊到定点医院就诊,个人先垫付全部费用,由校医院统一报销(以具体通知为准)。

参保学生需住院就医时,可凭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到全国任意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十四、哪些医疗费用,不享受医保待遇?

以下十一种费用,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

(一)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

(二)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如疫苗接种等;

(三)境外、港澳台就医的;

(四)斗殴、酗酒、吸毒、自杀、自残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

(五)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孕检、美容、整形类项目等;

(六)与参保学生病情无关的用药、治疗、检查费用;

(七)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发生的费用;

(八)参保学生冒名顶替门诊医疗费用;

(九)弄虚作假,挪用、骗取门诊统筹基金;

(十)使用伪劣、假冒卫生材料或药品的费用;

(十一)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十五、社保卡挂失补办几种途径

 有以下几个途径:

 途径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郑州市各社保分局办理(如需代办,需双方身份证原件),挂失补卡需支付工本费16元(刷卡、微信、支付宝均可缴费),领卡时间为:办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需加急办理,请携带加盖医院印章的住院证或住院押金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途径2:支付宝:登录支付宝---城市服务---社保卡服务---社保卡挂失---社保卡补卡缴费。

途径3:微信:关注微信公众号:“郑州人社·社保卡”---社保卡服务---社保卡挂失。

 也可直接使用电子医保就医。

十六、郑州市郑东新区社保局分局服务地址

 郑东新区社保分局医疗保险服务大厅地址:郑东新区熊儿河路与众旺路交叉口东南角。咨询电话:0371--67179650 0371--12393

   公交线路:48路、S177路、S175路、265路,在熊儿河路众旺路站下车即到达附近。

   目前,郑州市在全省率先开通了12393医疗保障服务热线。该热线共有“人工服务、网络座席、智能语音”三种服务模式,可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引导等服务,并受理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人工服务和网络座席均为“7x24”全时在线、全年无休。致电郑州市医疗保障服务热线,请随时拨打:0371-12393。同时,还可关注“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医保政策、咨询医保问题、办理医保业务。

十七、参保学生须了解的其他情况

1.每年9月左右开始缴纳次年的医保费用,参保周期为一个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例:2024年10月缴纳的医保费用,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医保费用。每年医保登记由学校集中办理,而后按照学制收取医保费用。国家医保一人仅能享受一个医保,在校参保后,可家与学校两地使用,无需多次缴费,否则就是重复参保,不能同时享受报销待遇的。

2.如需开具医保证明,可通过登录:

途径1:支付宝→河南医保→热门服务→更多→个人参保证明→打印即可

途径2:郑好办→税务一件事→个人社保费缴费证明→选择年度→查询打印

3.按照医保管理规定,本人医保凭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冒名使用。若发现弄虚作假,欺诈手段骗取医保资金的,予以追回并停止享用医保待遇。

十八、学校咨询方式

校医院医保咨询电话:0371--61912739:0371--61912732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4:30--17:00

 以上内容为政策摘录,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有疑问可到郑州市社保局各分局服务网点进行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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